0

    并按照年利率3.55%承担自原告起诉之日起至被告全部返还为止的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2024.01.29 | admin | 63次围观

      甘肃陇南女子李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轨,4个月内给情人张某转账5.8万元。丈夫刘某发现后,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李某与张某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并返还赠与款。近日,陇南市西和县审理该案,依法判决被告张某与第三人李某的赠与合同无效,由张某自判决生效后返还58388.8元,并按照年利率3.55%承担自原告起诉之日起至被告全部返还为止的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法官表示,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外异性进行感情交往并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行为系擅自处分夫妻,该行为侵害夫妻另一方对该共同财产所享有的合法权利。

      资料图 据图虫创意

      案情回放:

      妻子出轨并给情人转账5.8万

      丈夫起诉返还 法院判决:应予返还

      刘某与李某为合法。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某与张某认识并保持情人关系,李某自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4月19日期间通过支付宝和微信共赠与张某5.8万元,该笔款项系刘某与李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

      刘某认为,李某与张某的行为严重侵犯其合法权益且违背公序良俗,故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李某与张某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并返还赠与款。

      本案争议焦点为“赠与行为”性质的认定和应当返还现金数额的认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李某转给张某的款项,属于李某与刘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李某为了维系婚外情而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张某,侵犯了刘某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分权和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应当认定李某对张某的赠与行为无效,张某由此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依法判决被告张某与第三人李某的赠与合同无效;由被告张某自判决生效后返还58388.8元,并按照年利率3.55%承担自起诉之日起至被告全部返还为止的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法官说法:

      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

      侵害了夫妻另一方的合法权利

      夫妻在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除法定应当归夫妻一方的情形外,原则上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其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夫妻之间应该相互忠实,这不仅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义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外异性进行感情交往并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行为,系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该行为侵害夫妻另一方对该共同财产所享有的合法权利。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因该行为而成立的赠与合同也因违背公序良俗而归于无效,接受赠与方应当返还财产。因此,第三人李某与被告张某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由于该赠与合同无效,原告要求自起诉之日起至被告全部返还为止的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诉求法院予以支持。

      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

      编辑 彭疆 责编 邓旆光

      (来源:红星新闻)

    并按照年利率3.55%承担自原告起诉之日起至被告全部返还为止的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xx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xxx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