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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办理的步骤是什么?最多几个工作日内可以办理完成?

    2024.02.14 | admin | 46次围观

    1.办理“农村村民住房”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步骤为:(1)农村村民以户为单位,设有村民小组的,向村民小组提交住房建设规划和农村宅基地书面申请。(2)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当在十日内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住房高度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五日。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应当在公示后三日内将农村村民书面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申请材料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以下统称村级组织)审查。(3)村级组织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并将有关申请材料报送乡(镇)人民政府。(4)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勘查,经审核符合批准条件的,应当将申请材料报县(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由县(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2.办理“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步骤为:(1)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持用地预审意见(或者土地使用证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村民委员会书面意见以及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2)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日内,将初审意见和申报材料报县(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3)县(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和申报材料之日起,依据村庄规划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在十日内告知乡、镇人民政府;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予核发,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最多10个工作日可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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