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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县级人民政府结合国土调查、地形地貌等情况确定

    2024.01.15 | admin | 61次围观

      乐山新闻网讯(记者 黄海博)近日,有网友在乐山新闻网海棠社区发帖咨询,他老家位于市中区剑峰镇,现在农村建房需要审批哪些手续?要是原宅基地交通不便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新建不?现在农村建房建筑占地面积有没有新的政策和规定?听说现在农村建房有的地方有补贴扶持,乐山这边有没有这方面的政策?

      针对网友的提问,乐山市市中区剑峰镇人民政府作出了详细的回复。农村建房需建房户向村委会提交《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原有宅基地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测绘资料和测绘用地范围图等资料,申请建房。

      此外,对原宅基地存在地质安全隐患、生产生活不便或通过扩建也无法满足居住条件的,可以申请异地新建。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川府规〔2023〕4号)第四条“住房用地面积标准为:平原地区每人不超过30平方米,丘陵地区每人不超过40平方米,山区每人不超过50平方米。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用地总面积为每人不超过7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宅基地所属地域类型,由县级人民政府结合国土调查、地形地貌等情况确定。”乐山市市中区剑峰镇住房用地面积执行标准,以文件要求为准。

      关于网友关心的建房补贴问题,除纳入地灾搬迁的农户外,目前暂无相关建房补贴政策。

    由县级人民政府结合国土调查、地形地貌等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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