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充分展示新时代大学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充分发挥榜样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2023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1.上海理工大学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
2.参选人在勤奋学习、创业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学法守法、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环保生态等方面表现突出;
3.原则上已获得往届我校“大学生年度人物”、上海市和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含提名奖)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评。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
三、申报方式
1. 各学院推荐参选本科生、研究生至少各1-2名;若有学生自荐,也可到学院处报名,由学院综合学生情况最终确定推荐参选学生名单。
2. 报名材料要求:(1)报名表(见附件1),包括30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所列荣誉应为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2)参选人在校期间详细事迹(见附件2-样例),字数宜控制在3000字以内,以第三人称撰写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荣誉等部分,标题要凝练突出事迹;(3)参选人1-2张电子照片,尺寸不小于1024×768,应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
3. 截止日期前,报名表和参选人事迹材料需经学院党委部门核实,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报名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参选人事迹及照片等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xsc@usst.edu.cn。
四、获奖和奖励
评选学校2023大学生年度人物10名、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10名,授予荣誉称号并进行表彰宣传。
学校将从2023大学生年度人物获奖者中,择优推荐参加 “2023上海市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
五、评审组织
1.初评推荐。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广泛宣传、组织引导广大学生充分参与,公开、公正、公平地评选出推荐人选。
2.学校评审及公示。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2023大学生年度人物和2023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名单,并在学校范围进行公示。
3.事迹展示推广。学校将通过网络平台、报告会等形式展示获奖学生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六、工作要求
各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精心准备,认真组织,保证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凡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并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七、联系方式
学生工作部(处):
熊老师 联系电话:021-55275618
研究生工作部: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1-55275438
本科生院(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1月24日
附件1 “2023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报名表.doc
附件2 【参考】大学生年度人物申请事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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