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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示范城市及部分试点城市参加活动

    2024.03.05 | admin | 25次围观

      11月9日,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在四川省成都市举办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城市现场交流活动,搭建各省(区、市)、示范(试点)城市间沟通合作平台,交流分享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城市在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方面出台的政策措施、开展的具体工作、取得的工作成效、遇到的问题困难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指导推动示范(试点)城市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提质升级。

      文化和旅游消费是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重要体现,也是居民消费升级的重要领域。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促进旅游消费及产业发展的30条工作措施。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相关负责同志指出,要围绕落实国办30条措施,重点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城市建设,引导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规范创新发展,持续实施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计划,发展新型文旅融合业态培育消费新增长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拉动整体消费上升、促进经济复苏发挥更大综合效益。

      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示范城市及部分试点城市参加活动,部分示范城市、试点城市进行交流发言。(付远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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