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上午
市商务局参与《党风政风热线》
节目时介绍
全省安排财政资金2亿元
用于发放"惠购湖北"汽车消费券
其中襄阳投放资金1772万元
根据安排
湖北“惠购湖北”汽车消费券申领通道
将于2024年1月10日8:00开通
消费者朋友可下载登录云闪付APP
申领“惠购湖北”汽车消费券
新锐力量势不可挡
传统优势项目是基本盘,新锐力量是突破口。湖北共有38名
这次汽车消费券不需要提前抢券,消费者需要先购车上牌再申报补贴。活动期间,在襄阳市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置乘用车新车(不包括营运车辆和二手车)并已在省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向本次活动发券平台——云闪付APP提交"惠购湖北"汽车消费券申报材料。发券平台会同市商务局审核通过后,对符合条件的购车人,按购车价格区间发放金额不等的电子消费券。
根据购车发票金额,购置6万元(含)以上不足10万元的,每辆车可申领2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以上不足20万元的,每辆车可申领3000元消费券;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可申领5000元消费券。同一购车人限享受一辆汽车的消费补贴。购车人申领消费券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新车注册登记日期须在活动时间范围内,汽车消费券申领人、购车人、机动车行驶证所有人须为同一人。
消费券累计申报补贴资金超出襄阳市消费券资金总额度后,平台将暂停受理新的申报,并及时发布公告。购车人成功提交申报材料后,若在审核过程中消费券资金使用完毕,购车人将无法获得消费券补贴。平台按购车人提交申报材料的先后顺序进行审核,并以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确定消费券发放顺序。购车人申报提交后,要及时通过云闪付APP查询审核进度和审核结果。
“惠购湖北”汽车消费券活动自2023年12月23日开始,各市州消费券资金使用完毕即止,最晚结束时间不超过2024年3月31日。
汽车消费券
如何申领、如何使用
……
一、消费券申领流程
新锐力量势不可挡
传统优势项目是基本盘,新锐力量是突破口。湖北共有38名
(一)购车人申报
1.在手机等电子设备上下载安装云闪付APP并使用购车者本人手机号码、身份信息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
2.购车人本人实名登录云闪付APP,在首页左上角确认定位为湖北省内任一市州,点击汽车消费券图标或者搜索小程序“湖北汽车消费券”,进入“惠购湖北”汽车消费券专区。
3.阅读用户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后,进入申报页面。
4.根据页面提示,清晰上传购车人有效身份证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购车方姓名需与本人身份证件姓名一致)、机动车行驶证等三项图片材料,对系统自动识别提取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对,系统识别有误的请自行更正,确认无误后提交材料报名申领。
5.购车人成功提交申报材料后,若在审核过程中消费券资金使用完毕,购车人将无法获得消费券补贴。
如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银联客服电话95516。
(二)申报材料审核
云闪付APP将按购车人提交申报材料的先后顺序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系统显示“审核通过”,并在消费券资金到位后配发消费券,审核配券时间不超过45天。
若发生上传图片不清晰、资料上传不全、填报信息错误等情形,系统显示“不通过”,购车人可在本次活动有效期内重新上传材料再次提交申请,但重新提交的申请以最后提交时间为准重新排序。
提交申报材料的购车人可通过云闪付APP汽车消费券申请专区下方(小程序页面下方)点击“我的申请”,查询审核进度和审核结果。
(三)消费券发放
对于同一市州的消费券申领者,云闪付APP以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确定消费券发放顺序,先到先得,发完即止。购车人获得的2000元消费券为4张500元面额的电子消费券,3000元消费券为6张500元面额的电子消费券,5000元消费券为10张500元面额的电子消费券。
此外,湖北银联云闪付平台作为本次消费券发放活动承接方,配套500万元资金助力本次活动,消费者购车刷银联卡达5万元可申领200元加油或充电优惠券包。
二、消费券使用
新锐力量势不可挡
传统优势项目是基本盘,新锐力量是突破口。湖北共有38名
1.“惠购湖北”汽车消费券可在单笔消费中叠加使用,但不设找零,不可拆分使用,不可提现。购车人在湖北省内支持云闪付APP二维码支付方式的线下实体门店消费并通过云闪付APP二维码支付时自动抵扣消费支出,单笔消费满500元时可核销1张消费券,满1000元时可核销2张消费券,以此类推。
2.“惠购湖北”汽车消费券自发放之日起90天内有效,逾期未使用的自动作废。
三、相关说明
新锐力量势不可挡
传统优势项目是基本盘,新锐力量是突破口。湖北共有38名
1.“惠购湖北”汽车消费券活动是在购车人享受汽车经销企业折扣让利基础上,针对购车人的进一步优惠活动,汽车消费券直接核发给购车人,汽车经销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变相享受该补贴。
2. 购车人在某一市州征集确定的汽车经销企业(以发票销售方名称为准)购车后申领汽车消费券时,征集该经销企业的市州为汽车消费券的申领地区,发放消费券的资金从该市州资金专户支付。各市州资金分开使用、独立核算。如有经销企业实际经营地址与发券归属地不在同一个市州的情况,经销企业需明确告知参与活动的购车人申领消费券补贴的实际归属地,以免造成购车人误解。
3.汽车经销企业应按照实际销售价格为购车人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若发生虚开发票等违规行为,违规企业将被取消继续参与本次活动资格并计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购车人须严格遵守活动规则,如实提交申报材料,对申领汽车消费券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通过伪造、变造、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骗取消费券以及存在其他违规违法情形的,取消其参与资格并追缴已发放的消费券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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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记者王春霞
编辑/李燕飞
校对/赵文丽
审核/蔡彦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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