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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和孩子可以在收集微信聊天记录、电话通信录音、已经通过试用期的证明等证据后

    2024.02.10 | admin | 39次围观

      订婚后

      本想着下一步就是领证结婚

      没想到女方提出了分手

      红包、份子钱、同居开销……

      该花的一样没少

      感情没了

      钱还能追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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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1

      

      订婚后女方不肯领证,这个月女方提出分手,订婚时男方花费彩礼18.8万元,给女方及其父母亲戚红包近2万元,订婚后女方弟弟结婚,男方给了份子钱1万元。订婚前后,男方给女方现金和转账近3万元,且同居期间日常开销男方支出多于女方。现在女方只同意退彩礼18.8万,其他不退还,请问哪些还能退还呢?

      A1:

      根据你的描述,针对你所支出的费用,可以分为以下几部分进行分析。

      首先,根据《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男方有权要求退还彩礼。根据你的描述,虽然你们已经订婚,但在订婚后迟迟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属于未实际领证结婚的情形,你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给女方及其父母亲戚的红包、份子钱在实践中通常会被认为是为了结婚而进行的赠与,可视为附条件赠与,最终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可以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撤销赠与,要求女方返还。不过需注意,若你本来就与女方的弟弟认识,那给弟弟的份子钱可能被认定为你的情谊行为,无权撤回。

      其次,同居期间的日常开销,以及订婚前后男方给女方类似 “520元”“1314元”的转账,通常会被视为恋人之间的日常生活所需以及示爱赠与。但如果近3万元的大额转账金中存在明显超出了正常恋爱和日常生活消费所需,则不应单纯地认定为无条件赠与,可能构成恋爱期间的借款行为,你有权要求对方返还。

      如果你决定退婚,可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给亲戚的红包以及大额转账金。具体可以先和女方进行协商,如果女方拒绝返还,建议先保存相关证据,例如取款、转账记录,你与女方转账前后的聊天记录等,随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会根据彩礼实际使用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开销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返还的具体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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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2

      

      家里有间3层小楼,以及一块60平方米的宅基地(因洪水原因房屋已倒塌,一直未重建),房屋产权均登记在母亲名下。父亲已去世,3个姐姐已成家。本人已结婚生子,因读书时将户口迁出农村变更为城镇户口。母亲年事已高但身体还算硬朗,现想将农村房屋和宅基地都给我单独继承。请问律师,我将如何顺利继承?

      A2: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想要继承的内容包括家里的3层小楼,以及一块宅基地。你可通过如下方式取得:

      首先,尽管现在3层小楼的产权登记在你母亲名下,但如果该房产曾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就需要对你父母享有的份额区分讨论。对于你母亲享有的份额,建议你与你母亲协商,通过赠与或者买卖的方式获取。对于你父亲的份额,根据你的描述,你父亲去世时未留有遗嘱,那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你、你的3个姐姐、你母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你父亲对房屋享有的份额。你可同你的姐姐和母亲沟通协商,在你姐姐和母亲放弃继承你父亲的份额后,可由你单独继承你父亲的份额。

      其次,根据你的描述,你家农村的房屋已经因洪水发生倒塌,宅基地上不存在可以居住的房屋,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按照房地一体原则,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但继承人可通过继承房屋所有权后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因此,你无法直接通过继承取得宅基地,若想取得宅基地,必须先在该宅基地上重建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方可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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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3

      

      父亲以个人名义帮别人贷款千万,但父母离婚了,孩子被判给母亲,那么父亲的贷款行为如果产生纠纷会影响子女吗?会使子女背负债务吗?

      A3:

      你好,父亲贷款一般不会影响子女,但若父亲成为“老赖”,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那么孩子的部分活动可能会受到影响。

      首先,根据合同的相对性,父亲以个人名义进行贷款,其本人才是贷款合同的相对人,需要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子女虽然与其存在亲属关系,但并不是合同的相对人,因此,子女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不会因此背上债务。

      其次,若你的父亲因债务纠纷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你会被限制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但并不会影响你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除此之外,失信被执行人在部分融资借贷上会受到惩戒,实践中部分借贷银行可能会因此认定你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存在偿还能力的问题,从而影响贷款的发放。

      建议你与父亲妥善沟通,劝导他妥善解决帮别人贷款可能存在的纠纷。即使你父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只要他能积极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的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人民法院仍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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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4

      

      房屋交付至今一直漏水,多次维修没有用,现在依旧漏水,这样的情况能达到退换的标准吗?

      A4:

      你好,购买的房屋经多次维修后仍漏水,是否达到退换标准,需要以其是否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为标准。

      首先,若漏水情况严重影响你正常居住使用,你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退换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以支持。在你的描述中,并未说明房屋漏水的严重程度,建议你委托专业的房屋鉴定机构,通常可向当地的住建局寻求帮助。拿到确切的鉴定报告后,你可以向法院提起合同解除之诉,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若房屋虽经多次维修,但不属于严重影响居住的情况,你无法要求开发商退房,但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修复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履行修复责任,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如家具电器损毁、维修期间你外出租房的费用等。

      总之,是否严重影响你正常居住使用,司法实践中要通过实地勘查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因此,建议你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在明确房屋问题的严重程度后,提起相关的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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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5

      

      小孩在餐饮店做暑假工,刚去时老板说试用期7天,试用期如果过了试用期工资按整天的工资发放,如果试用期没过就按半天工资发放。我小孩试用期已过,但前几天发工资,试用期7天的工资也只按半天的发放,能找老板要回那少发放的7个半天的工资吗?

      A5: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情况,

      若你的孩子是已经年满16周岁的在校高中生或者大学生,可以依法索要工资。但若其不满16周岁,该老板便涉嫌非法雇佣童工,

      你可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同时要求老板支付孩子被克扣的工资。

      首先,

      学生还无法订立劳动合同,无法与老板形成劳动关系。

      但你的孩子在餐饮店打暑假工时,老板和孩子订立了口头协议,明确约定了工作期间工资的发放标准,双方之间形成了劳务合同关系。

      其次,

      根据老板允诺的试用期工资发放标准,在孩子通过试用期后,应全额发放试用期工资。

      你和孩子可以和老板协商,要求老板按照约定支付工资。若协商后老板仍不支付工资,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你和孩子可以在收集微信聊天记录、电话通信录音、已经通过试用期的证明等证据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老板支付剩余工资。

      总之,你的孩子和餐饮店老板之间的关系为劳务关系,若与老板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拿回剩余工资,你与孩子可以收集聊天记录、协商录音等能够证明存在劳务关系及对方拖欠工资事实的证据,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支付剩余工资。

      来源:CCTV《今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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