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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2024.02.10 | admin | 35次围观

      前夫去世了遗产如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没有遗嘱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则按照定继承处理。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中华人民国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法律快车提醒您,继承人的权利义务如下:

      1.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

      继承人是否接受继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2.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

      没有放弃继承的继承人自继承开始便可以取得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财产。

      3.继承人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

      遗产被几个继承人同时继承,如经其中某一继承人的请求,那么可以将遗产予以分割。当然,分割遗产不得侵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4.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和义务。

      尤其是哪些实际占有遗产的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以前应认真管理遗产。

      5.执行遗嘱的权利义务。

      6.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债务以他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另外,附义务遗嘱继承或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不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法律快车提醒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死亡的处理方式:若该继承人为遗嘱继承人的情况下,则其份额由法定继承人予以继承。若该继承为法定继承人的,则其份额可由其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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